香港對外電訊市場開放多年,發展迅速,例如電話卡或飛線漫遊服務,出現各式各樣的銷售模式,包括由街頭攤檔轉售;但市民選購有關服務時,未必留意服務是否由持牌電訊商提供,出現問題也未必有保障。
讀者梁先生早前在本港邊境口岸的流動攤檔,購買一間飛線公司的長途及飛線服務,服務以預繳形式、按用量收費;他預繳了數百元以供扣數。惟10月中服務一度無故暫停,他致電該公司查詢,職員表示系統故障,正在搶修,但未知何時能恢復服務。「突然就咁停咗,職員都唔知幾時整番好,只係一日推一日,我覺得好冇保障!」服務受阻近一星期後回復正常,而有關公司並未持有電訊牌照。
類別牌照涵蓋無限制
電訊管理局表示,國際飛線漫遊服務是對外電訊服務的一種,受該局監管。但若提供服務之電訊公司不在港設置、操作或維持任何電訊設備,只是轉售其他持牌商的服務,則毋須向當局申領電訊牌照或登記成為持牌人;惟仍須遵照《電訊條例》第8(1)(aa)條,按協議或約定提供電訊服務的類別牌照之條款營運。
類別牌照把電訊服務的轉售商納入規管範圍,一般轉售商從持牌營辦商購入服務,例如國際電話卡、流動電話服務預繳卡及增值卡,再經零售市場轉售予公眾。類別牌照涵蓋的服務性質並無限制,所有按協議或約定提供的電訊服務,不論話音或數據、固定或流動服務、預繳或後繳,也受牌照的相同規管。
即使服務在境外使用(如在內地使用的電話卡),若銷售商是服務提供者或已協議由他人提供服務,服務也受有關牌照制度規管,進一步保障消費權益及服務質素。
檔案編號:1019035
選擇轉售電訊服務應留意事項
‧公司名稱
‧收費方法
‧服務有效期
‧使用服務的方法
‧客戶服務熱線或其他聯絡資料
‧接駁號碼、啟動程序及接駁方法
資料來源:電訊管理局
網頁: http://www.ofta.gov.hk/zh/Tips/advice/reseller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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