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深水埗6月至10月的三宗高空擲鏹水彈案,至今懸而未破,警方昨懸紅30萬元緝拿擲鏹水彈狂徒,懸紅有效期為6個月;而旺角三宗鏹水彈案的90萬元懸紅仍生效,六宗同類案件的懸紅共達120萬元。
深水埗發生的高空擲鏹水彈,均是用藍妹啤酒樽盛載的鹽酸液體,警方已將案件列為「物體自建築物掉下」處理,由深水埗警區重案組負責;目前警方已加強鴨寮街一帶的巡邏及監視,當中包括派警員作高空監察等。
白田邨及旺角飛墮竹枝
三宗案件分別為今年6月15日下午6時許,有人在福華街四號後巷高空擲下一個盛載鏹水的啤酒樽;上月24日下午3時40分,福榮街71號至73號有人從高處擲下同樣的一個鏹水彈;上月30日上午10時50分,再有人從鴨寮街185號高處擲下一個盛載鏹水的啤酒樽;幸好三宗案件均無人受傷。
去年12月13日、今年5月16日及6月8日,旺角行人專用區三宗高空擲鏹水彈傷100人,狂徒仍逍遙法外;警方稱,該三宗案件的合共90萬懸紅仍有效。
在昨晚9時30分,旺角擲鏹水彈附近的豉油街與山東街交界,一支長7呎晾衫竹從天而降跌在馬路中,警員初步相信晾衫竹是從豉油街樓高12層裕旺大廈高層單位對開跌下,警員登樓調查無發現。
此外,昨中午12時,一支8呎長晾衫竹又從石硤尾白田邨第9座高處墮下,險擊殺一名過路婦,警方登樓搜索無果,稍後一名44歲姓李男子到警署自首,承認晾衫竹是其單位因大風吹下,獲准500元保釋;這是上周二白田邨第11座擲鐵鎚以來第九宗墮物事故,房署警告擲物導致人命傷亡,可被終止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