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企准入門檻提高8倍

煤企准入門檻提高8倍

【本報訊】中央政府繼高度整合山西煤礦企業後,進一步從供應面上進行調控,確保日後礦企規模,國土資源局與發改委共同發佈《限制用地項目目錄》及《禁止用地項目目錄》增補本中,大幅調高山西煤企門檻8倍,進一步體現有保有壓調控政策。

年產能禁低過120萬噸

新規定進一步限制煤礦行業准入,於山西、內蒙、陝西等省分改擴建礦井的規模,須由原來年產不得低於15萬噸,大幅調高至不得低於120萬噸才獲准批地。此外,再生鋁的准入門檻亦由原來的年產量1萬噸調高至5萬噸。
山西近期大幅整合煤企,冀於明年底完成,據山西煤炭工業廳的數據,山西省在整合之後將會保留1053個礦井,其中國有大型企業佔136個,佔保留礦井總數的12.9%,加上其他國有煤礦、國有辦礦,國有企業直接控制的礦井比例為19%;民營企業辦礦294個,約佔保留礦井總數的28%;以股份制為主要辦礦形式的企業561個,約佔53%。
此外,增補本亦加入新原素,其中每宗商品住宅土地出讓面積亦納入限制範圍,其中小城市的每宗土地出讓面積不得超過7萬方米,中等城市不得超過14萬方米,大城市不得超過20萬方米。
根據增補本的規定,再生鉛的項目規模需達年產量5萬噸才可獲批,而多晶硅的項目規模必須達年產量3000噸,佔地面規須達6萬方米。其他受到限制的項目尚包括乳制品加工項目、紡織項目及建材項目等。
此外,新規定亦限制中央直屬機構、國務院各部門等政府機關新建辦公樓項目,必經國務院批准,中央及國家機關建新辦公樓則需得到發改委批准,其中使用中央預算內的投資7000萬元人民幣以上,須經國務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