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3少年便利店員認8罪

淫3少年便利店員認8罪

【本報訊】16歲青年以威嚇及邀約看色情電影等手法,先後帶一名同學及兩名在街上打籃球相識的波友,到公園廁格及家中做出越軌行為。其中兩人不甘受辱,向團契導師求助揭發。該青年昨在高等法院承認與21歲以下男子作出同性肛交、嚴重猥褻行為及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致他人作非法性行為等共8項罪,還柙至下月10日判刑。
現年17歲的被告,被捕前當便利店兼職店務員,原被控19項罪,昨承認當中8項,餘下控罪保留法庭檔案內。
特委法官駱應淦表示,要替被告拿取背景、心理、精神及教導所報告,另鑑於三名男事主年幼,須索取其心理創傷評估報告。
據悉,被告在街上打籃球認識化名L(13歲)及C(15歲)的兩名男事主,化名W(16歲)的男事主則為被告同學。案情指,08年3月至今年5月間,被告以威嚇及邀約看色情電影等不同手段,分別帶男事主到馬鞍山鞍祿街公園傷殘人士廁所及其恒安邨寓所,做出手淫、口交及肛交等越軌行為。
去年3月,被告與C及朋友釣魚後,帶C到傷殘人士廁所,C不願前往,被告便恐嚇他,如果不去會毆打他。二人在廁格時,被告脫去外褲及內褲,意圖迫C替他手淫,當C把褲子脫下,廁格突然有響聲,被告立即穿回褲子,與C離開。

與其中一人三次肛交

另被告曾分別邀約L及W返家,在家中播放手機內的色情電影及租來的三級片,觀看期間,被告要求口交及手淫。被告又曾與L在殘廁及寓所進行過三次肛交。
至今年5月24日,L及W約見教會的團契導師,講述遭被告迫口交及肛交,導師報警。翌日,警員拘捕被告,在警誡下被告承認控罪,還披露與C的越軌行為。
案件編號:HCCC28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