癱瘓消防索償4450萬和解車禍後曾想輕生 最終勇敢面對

癱瘓消防索償4450萬和解
車禍後曾想輕生 最終勇敢面對

【本報訊】經常出入火場,拯救危困市民的年輕消防員,04年遇交通意外,變成四肢癱瘓,從此要與輪椅作伴,靠別人照顧。他曾萌輕生念頭,最終勇敢面對,還以過來人身份勉勵遭遇不幸的人要愛惜生命。昨日,他藉控告肇事司機及車主的索償案,請求司機小心駕駛,否則會摧毀他人一生。對於肇事司機因不小心駕駛僅判罰款1,200元,他控訴說:「香港係咪一個法治社會?」
案件原安排在高等法院開審,原告駱偉堅(34歲)控告肇事司機周誠煥及車主周誠啟(均譯音)疏忽,索償額高達逾4,450萬元,駱早前已取得200萬元中期賠償,與訟雙方昨日終達成和解協議,賠償額保密。代表大律師李樹旭庭外說:「足夠佢(原告)嘅使費。」

意外前的駱偉堅是一名身材健碩消防員。 駱偉堅提供圖片

04年2月,駕電單車在荃錦公路被寶馬房車越線迎頭撞擊,當場昏迷。

藉機呼籲司機小心駕駛

李在庭上代原告發表宣言,無論賠償金額多少,原告都不能重享以往的生活,但希望藉此向駕駛人士帶出一個訊息,請求他們要小心及有責任感地駕駛,因為車輛可以成致命武器,摧毀別人一生。
高院特委法官余若海亦語重心長,勉勵駱要憑意志及毅力跟自己的殘疾作戰下去,更指一個人有沒有用,並非取決於他的雙手及雙腳,而是他的莫大意志,並祝福駱要努力,跟家人好好生活下去。
駱坐着自動輪椅離開法庭,向記者講述他的痛苦心路歷程。他表示車禍重創後昏迷兩天,有可能變成植物人,結果蘇醒過來。但他兩年後才能接受現實,其間曾萌輕生念頭,要求醫生安樂死,「當時覺得人生有乜意義,癢又唔到,轉身又轉唔到,仲唔好喊㖭。」

住院期間,同袍及朋友到醫院與他慶祝生日。

「做唔到救人死剩把口」

慶幸醫院的院牧對駱不離不棄,令他克服身心障礙,鼓起勇氣去面對。駱希望將經歷與其他病人分享。他幽默地說:「我都冇辦法,個天唔收我……家做唔到救人,得番一樣嘢,死剩把口!」他勉勵遭遇不幸或挫敗的人,「我咁樣,對眼望住天花板,都可以捱到今時今日,生存落去,健全嘅人要更加珍惜生命!」
談及肇事司機,駱坦言從沒有埋怨及憎恨,「係人哋戥我唔公平啫」,但也慨嘆說:「香港係咪一個法治社會?撞到人癱都只係罰1,200蚊,我就冇咗一生……好過攞把刀去劈人,都唔使坐監。」
車禍發生於04年2月22日早上,駱駕駛電單車途經元朗荃錦公路,肇事寶馬房車失控越線迎頭撞向駱,駱被拋離電單車,當場昏迷。肇事司機因不小心駕駛被判罰1,200元。律師透露,涉及四肢癱瘓並能和解的索償案,最大一宗賠償金額達5,000萬元,本案則屬第二最大金額。
案件編號:HCPI140/07

駱偉堅索償概要

痛苦及喪失樂趣 金額:$3,000,000
審訊前收入損失 金額:$1,057,365
審訊前醫療開支 金額:$246,790
審訊前住宿開支 金額:$749,560
審訊前其他開支 金額:$1,613,515
日後收入及福利損失 金額:$6,054,761
日後醫療費用 金額:$1,657,520
日後住宿費用 金額:$3,309,552
其他損失及開支 金額:$26,044,833
電單車報銷 金額:$14,200
利息 金額:$809,286
總數金額:$44,557,382
註:扣除200萬元中期賠償,索償額為$42,557,382
資料來源:入稟狀

駱偉堅將意外前的生活照與八達通卡一起掛在胸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