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岸金融合作關係終於突破多年隆冬。中銀監、中證監及中保監,昨與台灣行政院金管會,以互遞文件方式完成《兩岸金融監理合作諒解備忘錄》(MOU)簽署,預計明年1月16日生效,意味合資格的兩地銀行屆時可在對等地域設立分支機構,而內地銀行、證券、基金及保險公司則可通過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渠道購買台股。
兩岸昨簽定金融MOU
另外,台資券商可參股內地證券公司,惟佔股上限不得超過三分之一。台灣早於4月已開放讓內地的QDII來台投資,惟因雙方當時尚未簽署MOU,故有關QDII只能投資台灣的可換股公司債、政府債券、商業票據等債務工具,現時MOU正式上馬,內地QDII便可正式投資台股或台灣預託證券(TDR)。
截至10月底,經中證監核准的QDII,基金規模約100億美元,由於內地QDII投資台股的上限為10%,換言之,內地有逾300億元台幣資金最快明年1月中,可登陸寶島投資台股。
包含3個金融業務領域合作的MOU,乃今年4月26日海基及海協兩會在南京簽署《海峽兩岸金融合作協議》框架文本後的具體執行。不過,外界一直期待、牽涉兩岸貨品服務貿易開放及投資保障的「中台版」更緊密經濟合作協議(ECFA),則仍待簽署,MOU不能等同ECFA功能。
台灣金管會主委陳冲(圖)說,MOU是兩岸首度不由海基及海協兩會簽署的協議,但仍維持對等。中國科技大學商學院院長董瑞斌認為,MOU可技術性避開政治議題,但ECFA卻是高難度挑戰。
MOU有關銀行業合作方面,按目前台灣已有7間符合規模的銀行,其在內地的辦事處將可申請升格為分行。陳冲表示,要進入內地的台灣金融機構,一定要屬「健康寶寶」,如資本充足率要達10%或以上;兩岸任何一個金融機構要進行跨境經營,都要對方監管機構同意。
中行申請台北設分行
內地國有商銀亦一直覬覦在台開設分行,外電引述中國銀行(3988)行長李禮輝表示,簽妥MOU後,將第一時間向兩岸主管申設台北分行,並以企業銀行為業務重點,為台商提供全方位金融務,分行人手預計約20名,期望首間分行2、3年後可取得盈利。
兩岸金融合作發展概略
26/04/09
內容:江陳三會簽署「金融合作協議」,確定兩岸銀行可互設據點、兩岸貨幣現鈔相互供給、兌換等
23/05/09
內容:開放台港ETF相互掛牌
28/06/09
內容:開放內地客可在台買房貸款、辦信用卡、開定存戶口
01/07/09
內容:開放192項內地來台投資清單,排除金融業、面板、晶圓代工
16/11/09
內容:兩岸正式簽署MOU,60天後生效
16/01/10
內容:MOU預計正式生效,內地QDII可買台股,7家台灣銀行在內地辦事處可申設分行,台資券商可參股內地券商持股限1/3
資料來源:金管會、相關單位
金融互動
料涉70億錢少意義大
台灣證券界對兩岸金融監理合作諒解備忘錄(MOU)的簽定持樂觀態度,華南永昌投資顧問董事長儲祥生形容,MOU的簽定等於拿到兩岸金融業互動的「門票」,而且簽定時間比預期快,可刺激台灣金融股走勢。
摩根大通證券董事長林照寰表示,MOU正式簽定後,對台股有兩項意義,一是中國QDII資金到台初期規模雖然不大,但長期內地資金投資比重會增加;二是兩岸銀行互相參股,過去枱底談論的合作,現在可拿到枱上協商。
滙豐中華投資信託副總經理黃世洽認為,MOU簽定對台灣經濟發展具長期作用。隨着MOU簽定後,未來中國有12家QDII可投資台股,但黃世洽與儲祥生均認為,就資金規模來說,估計約300億台幣(約72.5億港元),注入台股的資金有限,象徵意義大於實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