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叔和三嬸外遊歸來,即找我吃飯。閒談中,三叔問:「酒釀丸子怎樣了?」
我們光顧的是廣東菜館,哪裏有上海甜品酒釀丸子?
三叔見我沒有回應,又道:「那個日本女星呀!」
「你想說酒井法子!」我忍不住笑了。
「對對對,」三叔搔搔頭道:「可能是時差影響了腦袋。」
我於是依報章的資料,一五一十的告訴三叔。三叔聽罷,跟我一樣,難以理解判決。
法官嚴斥酒井吸毒後,為怕被捕而逃亡,行為「非常卑劣」。
我大惑不解。比方說,一個人偷東西,被人發現了,他立刻逃跑,那是很自然的反應。我們可以批評偷竊是卑劣的行為,但我們不會說逃跑是卑劣的行為。
既然法官覺得酒井行為卑劣,為甚麼判緩刑呢?報章說:「法官認為酒井現在已深刻的進行反省……決心斷絕毒品,跟丈夫離婚……斟酌種種事情,法官決定判緩期執行刑罰。」
結婚時,一對新人宣誓,無論環境順逆,疾病健康,都要互相扶持,不離不棄。現在丈夫吸毒被捕,同樣有吸毒的妻子,背棄承諾,離開丈夫,竟成了法官眼中的「優點」。
多麼奇怪的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