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通過入境條例修訂草案酷刑聲請者禁止在港工作

立會通過入境條例修訂草案
酷刑聲請者禁止在港工作

【本報訊】立會三讀通過入境條例修訂草案,以「酷刑聲請」即政治庇護為由申請留港的非法入境者,將被禁在港工作,希望遏止外籍非法入境者偷渡來港潮,修例將於周六生效。有議員認為政府應縮短甄別非法入境者時間,才能解決問題。
新條例下,非法入境者接受僱傭工作或開設、參與業務都會列為罪行,最高罰款為5萬元及監禁3年,與現時「非法逗留」和「違反逗留條件」的罰則相若。

應縮短甄別程序

保安局局長李少光昨於立法會會議上表示,自3月一批非法入境者以「酷刑聲請」申請留港的司法覆核獲判勝訴以來,外籍非法入境者來港人數急劇攀升,單是上月已截獲160人,較以往同期升兩成。他指蛇頭正不斷散播謠言,因此當局有需要盡早修例,遏止偷渡潮,防止有人來港做黑工,保障本地工人。
不少議員支持修例,認為申請「酷刑聲請」的非法入境者當中,大部份只是想來港打工,並非真的受到政治迫害。但民主黨及公民黨批評修例無助解決問題,其中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批評,當局將問題簡單化,認為當局應縮短甄別酷刑聲請的程序,從源頭解決非法入境者問題。
此外,今次修例落實港澳兩地的出入境便利措施,香港居民前往澳門毋須填寫澳門入境申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