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法禁上訪喊口號拉橫額 可拘留送勞改

惡法禁上訪
喊口號拉橫額 可拘留送勞改

內地民眾上訪如潮,令中共各級部門疲於應對。深圳市近日發通知,列出14種「非正常上訪行為」,包括自傷自殘式信訪;在官衙門前聚集;喊口號、拉橫額、穿狀衣、撒狀紙等,除予以行政拘留、追究刑事責任外,甚至送勞改。該措施惹民憤,有內地律師斥責:「簡直是深圳之恥!」

中共中央政法委今年十.一前夕頒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涉法涉訴信訪工作的意見》,下令各地嚴肅對待上訪行為,明確指出北京天安門廣場、中南海周邊、中央領導住地、外國使館區等地,嚴禁上訪。深圳近日的通知,實則在上述意見基礎上,具體地列出14種上訪行為屬「非正常」,將嚴加處理。
通知除重申禁到北京政治敏感地區上訪外,還將深圳市委、市政府所在的市民中心也列為禁上訪地區,禁止訪民到這些地方聚集、滯留、圍堵出入口、遊行、示威;禁止上訪時喊口號、拉橫額、穿寃衣、出示狀紙、派發材料、靜坐;同時禁止用自傷、自殘、自殺、跳樓,或傳播愛滋病、擺屍體、骨灰盒等行為。通知警告,對三次非正常上訪者要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曾被拘留仍不聽者,要送去勞動教養改造。對組織、鼓動、策劃等首要者及主要參加者,要從重處罰。

港商:逼含寃者上絕路

深圳這一舉措引起內地民憤,網上一片譴責聲。有網民指,「甚麼是非正常上訪,應由法律界定,深圳自己定不算數!」近年曾多次組織港商到北京上訪的內地投資港商利益關注組召集人陸偉萍表示,港商在內地投訴無門才會上訪,當局這樣做,「擺明是逼含寃者上絕路!」廣東維權律師劉士輝表示,深圳這個規定涉嫌違反中國憲法,建議全國人大常委對深圳啟動違憲審查。他還指,當局搬出上世紀50年代制訂、近年備受爭議、輿論甚至呼籲取消的勞改條例,對待上訪民眾,「大丟人現眼了,簡直是深圳之恥!」
廣州《南方都市報》/本報記者

深圳上訪14禁

‧禁到北京中南海、天安門、新華門、外國駐華使(領)館上訪

‧禁到深圳市委、市民中心(即市政府)及市民廣場等上訪、遊行示威

‧禁喊口號、拉橫額、穿狀衣、出示狀紙、派材料、靜坐等

‧禁滯留、佔據信訪辦;禁將老、弱、病、殘、及嬰幼兒遺棄信訪辦

‧禁阻撓正常工作、教學、科研

‧禁攔截、強登車輛,堵塞或阻斷交通

‧禁用自殘、自殺、跳樓或傳播愛滋、擺屍體等手段上訪

‧禁攜帶槍枝和爆炸品、劇毒品、易燃物、放射品等上訪

‧禁上訪時糾纏、侮辱、圍攻、毆打或恐嚇威脅信訪辦人員

‧禁強衝公安警戒帶、警戒區

‧禁煽動、串聯、脅迫、以財物誘使、教唆、幕後操縱他人上訪

‧禁揑造、歪曲事實;誣告、陷害他人

‧禁故意損壞公私財物

‧禁擾亂公共秩序,妨害國家和公共安全

資料來源:廣州《南方都市報》

網民同聲譴責

‧「憲法規定公民有遊行集會的自由,深圳的新規不是違憲嗎!」

‧「深圳跟香港相連,怎麼就不見它沾染一點民主氣味?」

‧「上訪的行為是否屬非正常,應該要由法律界定,而不是深圳市委!」

‧「這14條必定流產,因它嚴重違背民意!」

‧「深圳作為特區怎麼比其他省市還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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