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綽號「花柳全」的甲級重犯何毓桓,涉嫌在石壁監獄私藏削尖牙刷,今年5月遭署方派員突擊搜查。何揮拳打傷一名懲教員,昨在荃灣裁判法院被裁定普通襲擊罪成立。他原需服刑至2021年,裁判官認為要判阻嚇性刑罰,加監4個月。
指懲教員似紅棍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裁決時指,不論是受傷的高級懲教主任,抑或其他控方證人,均沒提及傷者腹部的三厘米擦傷是如何造成,僅指何毓桓曾揮拳打傷者,故裁定何襲擊傷人罪脫,普通襲擊罪成立。
至於何指傷者猶如黑社會的「雙花紅棍」,「見佢仲驚過見鬼」,裁判官不以為然。鑑於案發於監獄內,傷者又是懲教員,故必須判阻嚇性刑罰。
何毓桓(49歲)因藏有軍火、企圖開槍等罪名,92年被判囚25年,其後屢次在監獄犯案,刑期增至43年。
案件編號:TWCC23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