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女同性戀者與女友父女同住,其間兩度遭女友父親揑胸非禮,但礙於女友情面,沒有報警。她與女友分手後,與前夫提及遭侵犯後,便決定報警處理。涉案前女友的父親昨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兩項非禮罪,獲准保釋至本月25日,等候感化官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被告兩度揑胸
報稱保安員的被告姓甄(51歲),承認於07及08年暑假,在屯門山景邨住所,兩度非禮29歲的事主。據了解,事主已跟女友分手。
案情指,事主是被告女兒(27歲)的女友,案發時同住。07年及08年暑假,被告兩度揑胸非禮事主。事主告訴女友,但沒有報警。今年7月,被告再摸事主臀部,事主先後告訴女友及前夫,至8月決定報警。
被告被捕後,僅承認兩度揑胸非禮事主,但否認摸臀。他說事主擋着他入廚房,才拍了她的臀部一下。
案件編號:TMCC341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