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眠失控淫11歲繼女公屋漢稱環境迫成 認罪候判

同眠失控淫11歲繼女
公屋漢稱環境迫成 認罪候判

【本報訊】中年無業漢趁11歲繼女於周末從「兒童之家」回家住宿,與繼女大被同眠,其間肆意淫辱她,事後給予200元。繼女事隔逾年才向母親透露事件,繼父竟說是環境迫成,不能自控。繼父昨在高等法院承認與女童非法性交等罪,還柙至12月1日,等候心理報告判刑。 記者:黃幗慧

現年50歲的被告有企圖盜竊案底,昨承認四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一項非禮及一項普通襲擊罪。經歷兩段婚姻的被告04年與女童的母親結婚,育有一名5歲女兒,一家四口同住一屋邨單位。由於女童行為有問題,06年5月開始入住兒童之家,周末才回家。雖然女童遭繼父性侵犯,但她與母親均為被告撰寫求情信。法官讀畢求情信後,驚嘆「呢家人都幾奇」。
被告居住的單位只有一張大床。首次淫辱事件發生於07年暑假。女童午睡,醒來時發現下身赤裸,陰道痛楚,被告睡在身旁。女童在睡覺時已感到被告伸手入她的衣服內,上下其手摸她。被告承認與她性交。同年暑假,被告趁女童在床上,與她性交。

性交時碰巧親戚登門

被告另一次與女童性交時,碰巧有親戚登門借電鑽。被告應門,女童躺在床上默不作聲。
07年10至11月間,女童在睡覺,被告隔着褲子摸她臀部。女童反抗大叫「咪整啦」,被告才走開。07年底至08年間,被告不理女童月經來潮與她性交,還斥女童「唔好郁啦,整到成張床都係啦」。被告事後將有血迹的床單更換。至去年8月,女童使用電腦時,因不理被告說話,被告一怒之下摑她致流鼻血。
直至今年2月20日,女童涉於兒童之家偷電話,母親與她傾談時,女童突然情緒激動,透露被侵犯。母親質問被告,他稱是環境迫成,不能自控。被告被捕後承認與女童性交,有時給她200元。
案件編號:HCCC2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