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公幹染疾 回港發病併發腦炎女職員癱瘓和黃拒賠

印尼公幹染疾 回港發病併發腦炎
女職員癱瘓和黃拒賠

【本報訊】一名在和黃集團旗下香港國際貨櫃碼頭任職的28歲女子,今年中到印尼公幹,懷疑在當地感染副傷寒菌回港後發病,最後併發腦炎導致頭部以外全身癱瘓,但公司卻不肯作出工傷賠償,其母哭訴希望和黃願意承擔其女兒日後所有醫療開支。 記者:梁德倫

今年28歲的梁小姐在香港國際貨櫃碼頭任職電腦技術員多年,月入約1.7萬元,今年5月30日至7月3日她偕同4名同事,被公司派至印尼耶加達分公司公幹,但回港約一個多星期後,開始出現視力模糊、頭痛、嘔吐及全身乏力,經多次檢查都無發現,後來在瑪嘉烈醫院驗出血液含副傷寒菌,但接受抗生素治療後仍經常嘔吐及頭暈,最終在7月28日突然抽筋不省人事,需轉至深切治療部留醫,隨後確診患上腦炎。

只付一年薪金及醫費

其主診醫生指她腦幹受損,頸部以下全身癱瘓,日後只能卧床。梁母劉女士指出,女兒的僱主指事件不屬工傷,不肯作出賠償,只肯承諾每月繼續支付女兒薪金及醫療費,暫時為期一年。
劉女士昨在記者會上指女兒非常勤奮上進,在理工大學報讀工商管理碩士課程只剩一年便畢業,女兒清醒後得知全身癱瘓後多次激動落淚,卻口不能言,「我睇住佢痛苦嘅表情,作為阿媽真係好心痛」。劉女士又哭着說:「點解上天要對一個咁勤力嘅女仔,一下子將佢努力嘅成就收番,仲要令到佢受到痛苦呢?」她希望女兒的僱主可將事件看待成工傷,永久支付女兒的醫療及生活費用,並聘請更好的醫生為女兒治療,希望有一日奇蹟康復。
協助她們的立法會議員梁美芬稱,梁小姐的僱主和黃作為全港最有財力的大機構之一,理應負起責任照顧她日後的生活及醫療費用,並指早前西九龍環球貿易廣場工地發生意外後,發展商新鴻基地產即時不問因由,承擔了照顧死傷者子女日後生活,希望和黃同樣存有良知。

公司表示續關注跟進

香港國際貨櫃碼頭發言人發表聲明,沒有承認事件屬工傷意外,只表示會繼續關注及跟進情況。
傳染病科專科醫生勞永樂指,副傷寒病由沙門氏桿菌感染引起,主要透過糞便或受其污染物的接觸傳染,潛伏期可長達2至3星期;病發首星期主要是持續發燒,但若拖延至兩個星期後仍未找到病因則可併發腸道出血、膽囊炎甚至腦炎,致全身癱瘓。該病通常活躍在衞生環境落後的東南亞國家。

和黃可仗財力拖延官司

【本報訊】協助梁小姐提供法律意見的律師伍毅文指出,雖然較難提出證據證明她在外地公幹期間染病,但由於她在當地的午膳、住宿均由公司安排,且和她一起公幹的同事可證明各人並未在當地胡亂進食不潔食物及到衞生環境差劣的地方,故有頗高機會證明她在工作期間受感染。

僱主有責任保障員工

伍補充指,即使日後事件交由法庭處理並獲勝訴取得賠償,由於被告是大型機構,有雄厚財力支持繼續上訴,拖延多年後才獲最終裁決,對病人及其家屬無疑是折磨。工業傷亡權益協會總幹事陳錦康指,根據現時法例,僱主在派員到外地公幹時,有責任保障員工個人安全。他以梁小姐的個案為例,只要能證明她是在印尼當地染病,僱主未有提醒她可能會受何種疾病感染,都可索取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