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墳場變龍友景點對英魂不敬 律師:或牴觸法例

軍人墳場變龍友景點
對英魂不敬 律師:或牴觸法例

【本報訊】每逢假日,這裏都很熱鬧。有龍友夾錢請o靚模前來攞景拍照,有新人到來大影婚照,也有主人拖着愛犬入內遛達。這兒並非維園或海濱長廊,而是赤柱軍人墳場。英聯邦國殤紀念墳場管理委員會不時接獲不當使用該墳場的投訴,表示會嚴肅處理。律師則警告,墳場內的不當行為,可能已牴觸法例。
記者:蔡元貴

赤柱軍人墳場建於1840年,埋葬了598位二次大戰中犧牲的英靈。墳場既不陰森也不殘舊﹐由於修葺妥善﹐墓碑排列整齊加上綠草如茵,吸引不少遊人慕名而來。很多時,進入墓園的人並非為了鞠躬悼念亡魂,而是為了消閒、娛樂,完全忘卻了軍人墳場的嚴肅意義。

卧石棺擺甫士

自從數碼單鏡反光機日趨普及,龍友組團租用業餘模特兒到處取景拍照成風,赤柱軍人墳場的處境每下愈況。濃妝艷抹、打扮趨時的o靚模在戰士墓碑前搔首弄姿,讓一眾龍友拍照,她們有時甚至坐在碑銘上、或卧在石棺上擺甫士,直把墳場當作戶外影樓。
前來拍照的不只o靚模,還有即將結婚的新人。新郎新娘穿起西裝婚紗,借用墳地留影。假日裏還常常碰到主人帶狗兒來玩,大狗小狗在綠茵上跑來跑去,逍遙自在,有時還會留下糞溺給墓地施肥。
新人、龍友和狗主都玩得如此樂極忘形,他們都可能不曉得,自己已經犯了法。香港法例之下《公眾墳場及英聯邦國殤紀念墳場管理委員會墳場的規則》訂明,任何人如未獲得英聯邦國殤紀念墳場管理委員會的書面同意,不得准許犬隻或其他動物進入墳場﹔也不得在場內作出吵鬧或不當的舉止。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

有少女躺在石棺上擺甫士,直把墳場當作戶外影樓。

假日裏,常見狗主在墳場內遛狗。

影響拜祭人士

負責管理赤柱軍人墳場的英聯邦國殤紀念墳場管理委員會對外傳訊主管PeterFrancis對本報稱,世界各地的軍人墳場,近年遊客增加,小部份人未能察覺墓園的意義,不僅對亡者不敬,也影響了前來拜祭的戰士後人。
PeterFrancis說:「我們察覺到赤柱軍人墳場內一些遊人舉止的問題,已經豎立了告示,提示遊人尊重墓園。我們對此十分重視,將研究進一步措施,確保墳場的莊嚴及尊榮不受破壞。」

取景禁忌
堪輿學家:墓園婚照損緣份

對於龍友及模特兒的行為,香港退伍軍人聯會主席林秉惠表示「好反感」。他說,赤柱軍人墳場基本上無人執法,英聯邦國殤紀念墳場管理委員會只聘用小量園丁修葺墓地,為了方便遊人憑弔,墓園平時可自由進出,沒有看更維持墳場秩序。
香港攝影節董事會成員謝至德慨嘆,自從數碼攝影普及之後,攝影發燒友的教養好像突然崩潰了:「其實攝影嘅操守唔需要人講,你去到墳場梗係要尊敬o架喇。但係有啲攝影會唔講道德,只求鬥靚。攝影藝術本來係要為社會留低紀錄,但係呢班人只想過癮,令人受到傷害。」

應該適可而止

律師梁永鏗說,o靚模坐在墳頭影相,算不算條例中禁止的「不當舉止」,很難界定。但他認為任何人在墳場內都應該適可而止,免遭官司。在墳場拍婚紗照也未必犯法,但堪輿學家吳佩孚警告新人:「紅事同白事相冲,會影響緣份關係,隨時生離死別!」
吳佩孚批評在墳地拍婚紗照的人是「冇腦」,因為喜事不能在辦喪事的地方進行:「你喺墳場影婚紗相,咁同問喪送孝有乜分別?你屋企有喪事,都唔會出席人哋婚宴喇。」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