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燃油價格波動,民航處批淮航空公司徵收客運燃料附加費,以收回部份經營成本;有旅客誤會燃油附加費是以出發日期計算惹爭拗。根據民航處資料,燃油附加費是以機票開出日子計算,並非按預約日子或出發日期計算。
機票在燃油附加費生效前發出,航空公司不可向乘客追收有關費用。旅客可等航空公司徵收燃油附加費生效期完結才買機票,但若燃油附加費增加或批准時間延長,旅客可能得不償失。
民航處有關網頁: http://www.cad.gov.hk/chinese/faq.html#fuel_surcharge
檔案編號:1006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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