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 貪 - 李碧華

不 貪 - 李碧華

各種交通工具上,常有大意乘客遺留物品:銀包、證件、手機、衣帽、假髮、嬰兒車、金器、照片、觀音像……甚至骨灰罌─不過遺失最多的是現金,而尋獲機會最少的也是現金,地上座上執到寶,金錢沒有識認,人人都可承受,神不知鬼不覺,把「橫財」據為己有。
日前有九巴司機和站長,在巴士抵達總站後巡查,發現一個盛着十萬五千元鈔票的袋子,拾金不昧,完璧歸趙,送還兩名外籍失主手中。人非聖人,會因誘惑而心動,在是非得失間猶豫過。但兩位(以及曾受嘉許或默默地助人不求回報揚名的拾遺者)選擇物歸原主,雖舉手之勞,實令人敬佩。
金錢無人嫌多,他們道:「過唔到自己嗰關,貪咗就可能一世名譽無晒。」家中有小孩看父親榜樣做人,這是長遠的「身教」,勝過千言萬語。世有因果,若一時貪念,最多享用一陣,但必然在另一方面賠上去,終生不安。
現今社會風氣奇詭,某些新聞人物以各種手段致富,旁觀只覺毫無尊嚴─他們也有子女,這些「肉金」竟一家共享?說來有點無恥,如何抬得起頭做人?不過既然「豁出去」,一生名譽有什麼大不了?
人人價值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