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品店變身火藥庫警扮買家 撿76排爆竹 拘兩人

祭品店變身火藥庫
警扮買家 撿76排爆竹 拘兩人

【本報訊】不法之徒重陽節前後在各大墳場向掃墓人士偷賣爆竹煙花圖利,警方連日監視黑點之一的粉嶺和合石墳場後,昨成功放蛇,先在一家售賣祭品店舖買得爆竹,再在如同小型火藥庫的店舖「後欄」撿獲76排爆竹,店舖男東主及女店員被捕帶署調查。
記者:劉柏麟

涉嫌賣爆竹店舖位於和合石墳場山腳銘賢路,售賣鮮花、冥鏹及紙紮祭品。至於行動中撿獲的76排爆竹,每排長1呎、闊半呎,內有20至30個大小爆竹,每排售價80元。警方指76排爆竹存放一起有潛在危險,現時風高物燥一旦發生火警爆炸,後果不堪設想。
消息稱,警方發現每年農曆新年、清明及重陽節前後,新界鄉郊都有人燃放爆竹,更有人由內地偷運爆竹煙花來港售賣,其中和合石墳場是黑點之一,因此上月底重陽節前後增派人手監視。

警封鎖現場檢驗

至昨晨10時,負責行動的新界北警區情報組探員抵達和合石墳場,其間探員喬裝掃墓人士向一家賣祭品店舖買鮮花,並向50歲女店員搭訕想購買爆竹,女店員隨即從「後欄」取出一排爆竹,索價80元,探員付錢後表露身份,指女店員涉嫌非法管有爆竹拘捕。
探員進入店舖搜查,發現用作倉庫的後欄有如火藥庫,竟藏有75排爆竹,共值6,000多元。
探員即時封鎖現場,並小心撿走整批爆竹轉交爆炸品處理課檢驗。警員其後拘捕店舖姓沈61歲東主。
警方稱,過去偷賣爆竹的店舖會要求顧客放下金錢,再自行到山邊取爆竹,以免遭警方放蛇拘捕。近日警方發現部份東主改聘婦女售貨,即使遭警方查獲,亦會推說不知情以求脫罪。
有殯儀業人士指,掃墓時燒爆竹有討吉利的意思,古人以墳地是陰地,去掃墓後可能沾染晦氣令自身不吉利,因此每每於掃墓後離去時,燒一串爆竹驅除身上晦氣,以免厄運隨身,亦順便圖個吉利。不過現時本港禁止燃放爆竹,市民私藏爆竹屬違法。

警員昨假扮市民向女店員搭訕,成功誘使女店員出售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