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公研設小組跟進薪酬指引

銀公研設小組跟進薪酬指引

【本報訊】金管局因應G20峯會及金融穩定委員會框架文本,早前發出《穩健的薪酬制度指引》,規範銀行高層薪酬組合的浮動部份佔比及延後發放機制;據悉,本地銀行界對具體執行有關做法及高層定義界限甚為關注,銀行公會擬於今日舉行的會議上,研究成立工作小組,跟進有關事宜。

配合金管局諮詢期快完

若小組如期成立,最快可望下周召開會議,冀能配合金管局諮詢期於本月底完結前的限期,以銀公名義提出業界意見。
消息指出,本地銀行屬商業銀行模式居多,除了財資交易室員工外,高層薪酬的浮動獎金部份,一般佔比並非如投資銀行般高,平均約佔二至三成。
不過,國際大行如滙豐等,由於跟從集團內部指引,有關守則亦與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SA)看齊,故一定程度上已執行指引內容,影響不大。以滙豐為例,董事及集團常務總監約四成的花紅酬金,已攤分數年發放。
根據金管局建議,屬高級管理層或對認可機構風險承擔帶來重大影響的員工,建議浮動薪金應佔其薪酬組合重大比重,如超過五成部份便應以股票、股票掛鈎票據等非現金方式發放,佔此類浮動薪金約四至六成比重部份,應最少攤長至3年或以上時間逐步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