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中基追定金敗訴

鄭中基追定金敗訴

鄭中基04年以公司Gabia名義,訂購價值138萬元平治E55綠色特別版旅行車,05年中收貨時,發現是04年出廠貨色,與汽車經紀承諾的05年版不符而拒收,並入稟向經紀追討16萬元定金。區域法院昨裁定鄭中基一方敗訴,兼付堂費。

法官在判詞指,鄭中基同意05年農曆新年前收貨時,便應意識到房車是04年製造的,而被告經紀黃百榮已向鄭解釋此事,故無違約。法官又認為黃的證供較鄭可信,指黃不可能孭債上身,承諾代公司退回16萬元定金。
採訪:陳曉薇
案件編號:DCCCJ404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