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在戒毒所結識的積犯,出獄後組打劫的士黨,藉口乘的士過海,亮刀打劫的士司機,還稱有愛滋。其中一犯最後一次單獨行動,在紅磡海底隧道內打劫時,遇上司機反抗,在隧道職員協助下被擒,並供出同黨。兩犯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三罪,昨被判監6年10個月及6年。
官嘉許警方隧道職員
首被告葉樹仁與次被告張梓俊均30歲,分別有29及11次案底。法官湯寶臣昨判刑時「擺烏龍」,原判兩項搶劫罪的張梓俊監禁5年半,退庭後再開庭澄清為6年。法官嘉許警方及隧道職員。
案情指,兩被告先後於今年2月4日及6日,在荔枝角道登車,在的士駛到東區走廊和隧道時,便亮刀打劫司機,其中一次更自稱患愛滋病,得手後逃脫。同月8日,葉樹仁獨自行事,惟司機不就範,二人發生糾纏,隧道職員見狀,協助將葉制服。
案件編號:HCCC2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