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有道:不滿賠償有上訴途徑

保險有道:不滿賠償有上訴途徑

保險的作用是救急扶危,萬一發生事故而需要索償,索償人應盡快聯絡保險公司的索償部或保險中介人,查詢索償程序、所需文件及索取賠償申請表。人壽保險需要索償人或受益人向保險公司出示投保人的出生或死亡證明文件;醫療保險要求受保人出示醫療報告、醫療收據正本等。索償人應於指定時間內填妥賠償申請表,連同表格上指定的文件,交回保險公司。

涉第三者須提供文件

如索償個案涉及第三者,投保人必須將第三者提供的所有書信、文件交予保險公司;除非保險公司同意,否則投保人不應承擔責任,與第三者談判。由於責任保險涉及第三者向投保人提出的索償,待第三者備齊所需資料及證據,索償需時較長。
如認為保險公司的賠償不合理,索償人可循以下途徑上訴:

1〉先向保險公司上訴,要求重新審理索償個案,檢討賠償決定

2〉如投保人是香港居民,個人保單索償金額不超過80萬元,並無進行任何法律程序,在收到保險公司的賠償決定後六個月內,向保險索償投訴局尋求協助

3〉投保人可自行聘用律師,或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

香港保險業聯會電話:25201868
網址: http://www.hkfi.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