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推出「慳電膽券」,劣評如潮,不出一個星期,便改變主意,「順應民意」,作出很大的改善。
這麼做,算是「知恥近乎勇」了吧?算是「從善如流」了吧?
那該是好事了?
不一定。
第一,一件關乎政策的事情,應該經過深思熟慮才出台。既然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事情,必有其成立的基礎,有它存在的道理和依據。那麼,豈又能被人吵上兩吵,就不再堅持己見,推倒重來?
如此,豈不是此地無銀三百両,說明這項政策不過是沒有經過深思熟慮,沒有下過工夫,甚至做過功課的玩意兒。這便等同兒戲。一個政府,如此作業,豈又是一個認真和有水平的政府?
再者,假設政府推出一項政策,有其依據有其道理有其成立的基礎,但被人吵上兩吵,有關人等馬上低頭求饒,扯其白旗,「從善如流」了,不知錯也「能改」了。
這又豈是一個有作為、負責任的政府?
不要說我雞蛋裏面挑骨頭,一個政府,如果做什麼事情,推出什麼政策都如此「裏外不是人」的話,那還如何運作?如何為一個地方謀劃,帶領一個地方發展?
「慳電膽券」推出的時候,我很沮喪。
「慳電膽券」這麼快就壽終正寢了,我更沮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