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問:最近收到屋宇署的命令和環保署的通知書,指本人單位外牆裝置的波紋簷篷含有石棉物料,並有潛在倒塌危險,須聘請註冊石棉承辦商盡快清拆。為何必須聘用註冊石棉承辦商處理?
答:根據《空氣污染管制條例》第311章第75條,處所擁有人必須聘用註冊石棉承辦商處理含石棉物料的工程。石棉纖維多與物料的基層構造物緊緊結合,故在正常情況下使用波紋石棉簷篷,石棉纖維散發在空氣中的機會不大。倘若承建商沒有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拆除石棉簷篷,石棉纖維或石棉塵會散播於空氣中,吸入後會積聚在人體內,引致石棉沉着病、肺癌、腹膜癌等疾病。
防石棉散在空氣中
註冊石棉承辦商會依照環保署的規定,拆除含石棉的物料時,採取預防措施,防止石棉纖維散在空氣中,包括分隔工作範圍、提供除污設施、盡量避免含石棉的物料碎裂,以及於清拆期間充份灑水;還派一名註冊石棉監管人負責監察工程,為工人提供防護衣物及呼吸防護設備,並進行空氣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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