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後,和幾個朋友吃晚飯。香港人,話題總離不開經濟,也離不開樓市。
一個剛大學畢業的小伙子慨嘆道:「月入一萬,既要還讀書貸款,又要給父母家用,所餘無幾,八年內都不用考慮置業。」
三十來歲的銀行主任說:「一家四口住在七百平方呎的單位,想搬到大一點的,發覺一千平方呎的單位售價,竟是我現有的雙倍。怎捨得買?」
「先父是個精明的人,」我加入討論:「他說買樓千萬別選頂層,夏天熱死人,雨天又滲水。地產商顯然比先父精明百倍,他們把頂層稱為『特色單位』,然後施展催眠術,令大家相信這真是可遇不可求的特色單位,多多錢也肯付。」
「對呀,」大學畢業生說:「如果上下兩層打通就是特色單位,能以超貴的呎價賣出,地產商為甚麼不把整幢大廈都建成特色單位?」
「香港人好無奈,」銀行主任道:「如果想住得合理一點,便得一生為地產商打工。」
「也不一定啊!」性格樂觀的中學老師開腔:「只要我們努力不懈,將來必能遷入最高最豪的住宅。」做老師的通常很會鼓勵人。「最高最豪的住宅在哪裏?」我問。
老師笑答:「天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