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節目主持人以「政府應否復建居屋」為題,讓聽眾表態。其中一位意見跟盧峯先生在「蘋論」所寫一樣:不贊成,主持人即時追問這位社會不知名人士是否業主,彷彿不申報利益,理據就不能成立。
主持人有這反應,一點也不奇怪,因為政府該不該落藥打壓一下樓價,要不要重售居屋,也是一個牽涉到利益衝突的問題。已置業者與未能置業者,如果就等於既得利益者與未得利益者,意見再中肯持平,也有自利的嫌疑。
過百萬的貧人,當然想有個安居之所,管它是居屋還是私樓;未上車的中產,自然希望有一個較為合理的代價上車,在私人市場中先登上第一站。至於那百萬業主,心態就比較複雜,一句樓價下挫會令業主利益受損,恐怕說得太簡單了。單純自住不打算把物業買買賣賣的業主,只要供得起,樓價波動只是紙上的盈虧,按理說,該沒有甚麼意見。可是還有一大批業主的路線圖是由山腳到山腰的,通過上車換車來改善居住環境或增加地址能帶來的虛榮。樓價下跌,不同原因決定不同模式,想換車的人,最希望就是在熱錢跑掉炒家離場,豪宅跌幅遠高於傳統大型屋苑,捕捉到撈便宜貨的時機。
在這盤根錯節的利益關係下,一個政策如何能雨露均霑?議員幾乎一致支持要公屋要落藥,但幽幽地說句,當中有多少是為選票着想?在為民請命這大題目之下,從政的要公然反對遏抑樓價,無論出於私心或是公心,無論有理沒理,都需要極大勇氣,也要預了換來冷血之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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