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稿民間組織 促效美國成立動物警察

特稿
民間組織 促效美國成立動物警察

「作為一個文明社會,香港不時發生虐殺動物慘案,絕對係一種退步,值得大家反省。」民間動物生命糾察隊負責人董先生,對大埔林村發生一夜間毒殺11頭狗的兇案表示憤怒,直言警方要緝兇以儆效尤。他呼籲港府效法美國成立動物警察,專門打擊虐待動物的暴力案件,並教育公眾無分人畜、尊重生命的正確態度。

主力查虐畜案可逮捕疑人

虐殺動物案件時有發生,但警方偵破的個案極少,由愛護動物人士組成的民間動物生命糾察隊近年自發地到各黑點巡查,去年10月19日即揭破將軍澳靈實醫院對開山坡一個懷疑屠狗場,救出五頭待宰唐狗。
負責人董先生慨嘆警方執法不力,才要組織民間力量,但他們有一定守則,包括不可暴露報料人身份及不可違法等,較有效做法是到案發現場派傳單,阻止兇徒再施毒手。
董先生說,現時美國洛杉磯市設有由民間組織發起的動物警察,隊員雖非隸屬警方,但可佩槍、手銬,主力調查虐畜案,可依法逮捕疑人。

幸運地逃出生天的兩隻小狗,失蹤三日後終被尋回。

兇徒或透過虐殺得到快感

本港犯罪學家黃成榮亦譴責大屠殺暴行,他估計落毒兇徒曾被狗威嚇或對狗隻極度憎厭,由狗吠聲,至地上狗糞均憎恨,因而埋下殺害狗隻報復行為。他直言,兇徒極可能出現心理偏差,透過虐殺行為得到快感,情況嚴重者更可能成為動物連環殺手,絕對是危險人物。
現時虐殺動物最高刑罰是罰款20萬元及入獄三年,黃指刑罰雖已加重,但因舉證困難,令警方執法有難度,令兇徒逍遙法外。
本報記者

現場地上遺下疑混有藍色老鼠藥的飯粒,警方已取走化驗。 讀者提供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