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用鎢絲燈泡 - 李純恩

堅決用鎢絲燈泡 - 李純恩

前兩天寫了篇《就是不用慳電膽》,結果有讀者來信笑我,說你想不用就不用了?特區政府正準備取締鎢絲燈泡,到時候,你想不用慳電膽都不行了。
近來常在外地走,香港新聞時看時不看,所以關於特區政府推廣慳電膽的事情,也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本來還以為特區政府為節省能源,建議大家用慳電膽,不料長官意志,最終是讓鎢絲燈泡在香港絕迹。
如此事屬真,真有這麼一個「偉大的理想」,那就十分王八蛋了。
這事的王八蛋之處,在於這個特區政府越來越像個專制阿婆,什麼都想操持,什麼都想管。
以前香港政府,何曾如此「有作為」的?
推廣環保,是公民意識事宜。推廣得好,公民意識水準相符了,大家同心協力,一起來節省這個節省那個,保護環境。
但這只是教育,只能從旁提議,不能硬管。
要節約用電,有許多種方法,其中之一,你可以建議我不用鎢絲燈泡,改用慳電膽,但你不可以不准我用鎢絲燈泡,甚至更卑劣地用行政手段,不讓我買到鎢絲燈泡。
曾特首一說政改這等大事便噤若寒蟬,一講慳電膽這等雞毛蒜皮的小事就豪氣干雲,好管不管,管到老子家裏用什麼燈泡,婆媽瑣碎到這等地步,嚴重妨礙香港人生活自由和生活質素。就憑這一點,老子就得做刁民,為保護自己用鎢絲燈泡的權益,大聲罵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