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同齡積犯去年在戒毒所相識,獲釋後組成打劫的士黨,藉詞乘的士過海,途中亮刀打劫的士司機,還稱自己有愛滋,在5日內三度犯案。最後一名遇劫司機不肯就範,在職員協助下將賊人逮住。
兩名劫賊昨在高院承認共三項罪,還柙至下周二判刑。
首被告葉樹仁與次被告張梓俊,均為30歲,分別有29及11次案底。兩人承認兩項搶劫罪,葉另承認一項企圖搶劫罪。
首宗劫案發生於2月4日晚,兩被告在荔枝角道登車,分別乘坐前後座位,聲稱往筲箕灣。當車駛到東區走廊時,兩被告分別拿出利刀指着司機鄔百樂(51歲)的頸和腰,劫去520元後在筲箕灣港鐵站下車逃走。
首被告供出同黨
兩日後,的士司機謝惠民(50歲)在荔枝角道接載兩被告往灣仔,當的士駛至紅磡海底隧道,葉拿出6至7吋長尖刀指着司機表示打劫,還稱自己有愛滋病。兩被告劫去約1,500元及八達通卡後,在灣仔下車逃走。同月8日,葉獨自在大角嘴登上陳森所駕的士,在隧道內亮刀打劫,但司機不肯就範,與葉糾纏追截,職員見狀,合力將葉制服。葉供出同黨身份,張幾日後被警拘捕。
案件編號:HCCC2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