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被指徵地未賠地粉嶺圍斥過橋抽板 發展局稱查無此事

政府被指徵地未賠地
粉嶺圍斥過橋抽板 發展局稱查無此事

【本報訊】鄉村荒地一夜成金,石崗菜園村一帶的地主獲政府天價賠償後,粉嶺圍村民亦要求政府兌現20年前賠地承諾。該村關注組指八十年代,北區地政處徵用村民近9公頃土地,興建北區公園,承諾賠錢及將鄰近靈山村面積相若的土地補償予村民,至今只賠了錢,但仍未賠地,斥責地政處「過橋抽板」,如今年內仍未有合理回覆,不排除採取激烈抗議行動。發展局則說翻查檔案紀錄,未發現所指承諾。 記者:張文傑

粉嶺圍村公所靈山村關注組負責人彭創業昨表示,八十年代政府向該村徵用土地興建北區公園,按49元一呎的價值補償,並承諾將該村斜對面、位於馬適路及靈山路中間,近9公頃的「靈山鄉村擴展區」土地賠償予村民,作起丁屋之用。
1990年佔地8.6公頃的北區公園啟用,彭創業說,按呎數的賠償早已發放予村民,但地政處一直拖延賠地,「88年話因為清拆靈山村僭建寮屋需時,又涉及收回土地,仲未有地畀我哋。」一拖20年,現時寮屋區仍在,村民欲在靈山村興建322間村屋的希望仍未落實。他強調,該村20年來人口由3,000多人增至6,000人,村民極需要建丁屋自住。
彭創業昨出示當年部份來往的書信紀錄作證據,「94年北區地政處就我哋申請靈山村發展丁屋嘅回信寫明,『靈山的土地已指定作為貴村的鄉村發展區』。」但北區地政處代表在今年初與村民開會時表明,村民不應斷章取義理解文件節錄,指過往的討論不是最終決定。

靈山村居民:要求無理據

不少靈山村寮屋區居民卻認為,粉嶺圍村民的要求毫無理據。一名不願透露姓名老村民說,「50年前石湖墟大火後政府安排好多人入嚟住,七十年代登記晒,一直有交差餉,呢度啲地大部份係政府嘅,佢哋憑乜攞嚟起屋?」住了20年的村民藍女士則不擔心其寮屋被沒收,相信政府會有妥善安排。
發展局發言人稱,地政處曾翻查檔案紀錄,未有發現所指承諾的資料,當局歡迎村民提供相關紀錄作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