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腳漢五度申請被拒

獨腳漢五度申請被拒

【本報訊】「全香港有咁多傷殘人士,有幾多個係100%(喪失謀生能力)?一句講晒,佢(社會福利署)鍾意畀你就畀你,唔鍾意畀你就唔畀你。」兩年前因工傷截去右小腿的李誠良指,受傷後曾五次向社署申請傷殘津貼,卻因單肢傷殘,未符百分百傷殘及全面喪失工作能力定義,遭社署否決申請。
59歲的李誠良工傷前一直在躉船及貨櫃碼頭工作,平日工作需在躉船上攀爬貨櫃掛鈎,以及操控鏟車等機械。他截去一腿後已不能重返昔日工作崗位,「我唔係喺超市做收銀員……你叫人哋點樣請你?」他批評社署根本不知道基層的工作環境,肢體傷殘根本已完全摧毀他的工作能力,五次申請失敗及一次上訴失敗的經驗,令他怒斥傷殘津貼制度只是「做戲」。

天生缺掌13歲起停發傷津

社署審批傷殘津貼全無準則,申訴專員公署昨日披露,前年接獲一名父親投訴,指兒子天生沒有右掌,在出生至13歲期間,一直獲社署發放傷殘津貼,其後社署在沒有解釋具體原因下停發津貼。投訴人其後從醫生處知悉,原來兒子出生時獲發放津貼,是出於當局的特別體恤,男孩成長到13歲應早已習慣身體缺陷。申訴專員批評,社署不向申請人解釋停發傷殘津貼的原因,是剝奪當事人的知情權。
另一投訴人在03年曾兩度因右腿患小兒麻痹症,分獲兩名醫生建議下領取各半年的傷殘津貼。病者在04年間再因腰椎骨關節炎,獲批出半年傷殘津貼,但其後接受另一名醫生評估後,卻拒絕建議批出津貼,情況明顯前後矛盾,社署卻從未有向醫生查詢,申訴專員批評審批尺度毫無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