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銀債券交易 違規須罰款

內銀債券交易 違規須罰款

【本報訊】人行聯手中銀監,軟硬兼施控制銀行風險。對於存在違規債券交易的銀行,人行處以罰款,甚至嚴禁從事部份市場業務;而中銀監則頻繁頒佈各項規定,引導商業銀行進行流動性風險管理。

盼暫增資本充足率

據路透消息,人行自10月開始對銀行債券交易進行監查,並已在內部公佈首個處理意見,對違規銀行處以罰款及限制市場準入處罰。目前銀行債券市場中異常交易與違規交易層出不窮。為應付季末或年終的資本充足率考核,商業銀行或將手中持有的信用債以「代持」方式暫時轉移,或將交易賬戶中的虧損債券轉至投資賬戶,欲暫時提高資本充足率以瞞天過海。
人行此次「殺雞儆猴」,採取實際懲罰行動,令銀行很難再施「故技」來提高資本充足率,惟有腳踏實地收縮信貸,或者拓展其他融資渠道。
大福證券銀行分析師李健雄表示,人行此舉並非「收水」,而是為了加強風險管理。若中央真的想收緊貸款,大可恢復往年設置銀行貸款限額的規定。他認為,監管對資本充足率影響有限。

發指引提高風險管理

此外,中銀監昨日發佈《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指引》,要求銀行提高流動性風險管理,通過每季度壓力測試分析銀行承受壓力事件的能力,提高流動性來源的穩定性,以預防未來可能的流動性危機,並為新的巴塞爾協議做好準備。截至今年9月底,全國商業銀行流動性比例平均為41.7%,遠遠高於25%的最低監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