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友人下注 中咗唔認數吞六合彩獎金判坐監

代友人下注 中咗唔認數
吞六合彩獎金判坐監

【本報訊】受託為友人買六合彩,即使友人沒有付款,假如獨吞彩金,也會令自己身陷囹圄。保安員受女友人所託購買新春金多寶,友人將四組投注、合共24個號碼寫在一張點心紙上,卻沒有立即付款20元,她其後獲知中了三獎有38,880元彩金,保安員卻表示沒有投注,事件報警處理。女友人可在庭上準確地覆述當日投注的24個號碼,連裁判官也認為這比中頭獎還要難,認為保安員貪婪,裁定他盜竊罪成立,判入獄六周。記者:戴國輝

大律師陸偉雄強調:「有冇畀錢唔係重點,有啲人以為冇畀錢就可以唔算數。」陸根據女事主口供所指,被告表示願意為她投注,即是有履行承諾的意願,她在庭上能背出該24個投注號碼,更能加強其證供的準確性及可信性。
中年姓陳女事主指出,她在07年2月6日中午,約同另一名女性友人及本案被告于德澤(57歲),到天水圍天澤邨一間酒樓品茗,被告向她們表示剛剛贏馬,準備品茗後到投注站。她們有見及此,為沾上被告的好運,遂託被告為她們投注。女事主在一張點心紙上寫下四注、合共24個六合彩號碼。

被告稱當日沒有錢未投注

女事主其後發現中了三獎,她向被告索取彩票,但被告拒絕交出,她同月8日到警署報警。被告被捕接受警誡時承認事主曾託他買六合彩。然而,當他抵達投注站時,發現身上沒有足夠金錢,於是沒有為友人投注,他否認侵吞彩金。
該期新春金多寶攪珠結果為:11、12、19、22、42、47及特別號碼36,有兩注中頭獎,每注可得27,617,675元獎金;兩注中二獎,每注得2,872,555元獎金;三獎則有394票,每注可得38,880元。

事主背出號碼「超出巧合」

馬會紀錄顯示,該張中三獎彩票於07年2月6日下午4時售出,其購買者起先是前往領取一張贏得205元的賽馬彩票,並即時用賽馬彩金購買六合彩,紀錄亦證實中獎彩票已於同月7日被人領去彩金。馬會職員強調,馬會是「認票不認人」,故不能肯定被告是否持該彩票領獎。
被告堅決否認盜竊罪,案件早前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女事主在庭上重寫兩年前託被告所買的四注、合共24個六合彩號碼。無論是號碼和排列次序,皆與馬會紀錄相同。連主審暫委裁判官郭錦濤也認為實在是「超出巧合」,比中頭獎還要困難,且其他證人誠實可靠,故裁定被告盜竊罪名成立。
辯方昨求情表示,被告已還柙14日,而事件距今已有兩年多,希望能獲輕判。
裁判官判刑時斥責被告毫無悔意,至今仍堅稱自己沒有犯事,然而,本案證據確鑿,在在顯示被告貪婪,從沒有改過,故必須判以阻嚇性刑罰。裁判官以入獄六周為判刑起點,由於被告拒絕承認控罪,不能獲得任何減刑優惠,故判入獄六周。被告沒有親友到庭旁聽,他在聆聽判詞時已垂頭喪氣,最後由庭警押走。
案件編號:TMCC2294/09

保安員侵吞彩金示意圖

1)女事主在酒樓委託被告于德澤買六合彩,她在點心紙寫下四注24個號碼

2)女事主知悉自己中了三獎

3)被告卻表示沒有為女事主投注,她不忿報警

4)警員拘捕被告,將他帶署調查

5)馬會資料顯示,該中獎彩票的彩金於開彩後翌日被人提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