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與日本昨正式簽署協議,由明年元旦日起,本港18至30歲的市民可向日本駐港總領事館申請工作假期簽證,到日本一年,每年名額250人。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與日本駐香港總領事(大使)佐藤重和簽署工作假期計劃協議,計劃由明年1月1日起生效,每年名額250個。參加的青年可在日本逗留最多12個月,其間可在當地工作賺取旅費。
凡持有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或英國國民(海外)護照,並通常居住在香港,年齡介乎18至30歲的港人,都可向日本駐港總領事館申請工作假期簽證,申請人必須持有回程機票或足以購買回程機票的款項,並最少有20萬日圓(約17,000港元)存款的經濟證明,確保有足夠能力負擔逗留日本初期的費用。申請人不可攜同親屬前往日本,同時須自行購買醫療保險
市民可由本年12月起,瀏覽日本駐港總領事館的網址 http://www.hk.emb-japan.go.jp,了解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