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停車場應計入樓面

團體:停車場應計入樓面

【本報訊】停車場被視為住宅樓宇發水嚴重的元凶之一,過往便有意見認為,發展商日後興建停車場時,不應再獲豁免計算樓面面積,或只有建在地底的停車場才能獲得豁免。不過,負責發水樓諮詢的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主席陳智思擔心,此舉或令發展商將增加的成本轉嫁小業主,甚至拒絕興建停車場。
環保觸覺項目經理何嘉寶建議,日後只有地底或地面興建的停車場,才能獲得豁免計算樓面面積,一樓或以上的停車場豁免要減半,即例如現時興建100平方呎停車場可獲全部豁免計算,日後只得五成,其餘五成要計入總樓面面積。她指澳門近日已修訂建築條例,一樓或以上的停車場,須計算總樓面面積。
建築師學會副會長黃錦星表示,該會內部對是否撤銷停車場的豁免樓面面積意見不一,但認同部份樓盤的停車場過大,有檢討空間。他指政府早前已承諾研究收緊港鐵沿線新落成樓盤的停車位數目。

陳智思憂令車位價升

不過,陳智思早前接受訪問時稱,雖然停車場是促成發水樓主因之一,但停車場每呎售價,遠比住宅呎價為低,一旦日後興建停車場不獲豁免樓面面積,不排除部份發展商會拒絕興建停車場;若強制只有地底的停車場才獲豁免,地底施工成本較高,造價又可能會轉嫁小業主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