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不懂英語的車主要受罰?不是說笑,是真有其事。早前美國德州達拉斯市一名49歲拉美裔婦人,開車送孫兒上課,結果遭警察攔截開了三張罰單,一張罰她不會說英語。她不服氣告上法庭,警方之後翻查紀錄,發現過去三年,有六名警員曾同樣以司機不會說英語為理由,向另外38人發了告票。
被開罰單婦人的女兒說,「一開始我還以為是開玩笑,不敢相信,我甚至笑出來呢。我的天啊,我真的沒看過這種事!」後來,婦人忿忿不平告上法院,達拉斯警局才趕緊開記者會道歉。
警察總長孔克爾解釋,聯邦法例規定商用汽車司機要懂說英語,但有關法例不適用於達拉斯,相信警員是因不了解法例而誤發告票。他向當地的拉美裔社區公開道歉,承諾向受影響的39人退回罰款,並考慮起訴有關警員失職。
法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