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與下屬合謀進行欺詐浩誠證券老闆涉盜客2300萬

被控與下屬合謀進行欺詐
浩誠證券老闆涉盜客2300萬

【本報訊】浩誠證券因涉及挪用客戶資產,07年11月被證監會勒令停業。浩誠的董事兼大股東鍾月嫦及公司經理涉嫌於05至07年,在未授權下,為四名客戶進行股份交易,盜取客戶共2,300萬元資產,轉賬至第三者戶口。兩人否認欺詐等罪,案件昨在高院開審。
首被告鍾月嫦(51歲)為浩誠證券的董事兼大股東,次被告李維克(50歲)是浩誠的經理。兩人否認共四項欺詐及三項盜竊罪。

擅自買賣收益轉戶

控罪指,兩人於05年10月至07年11月,利用客戶的戶口進行交易及盜取客戶的股份。四名受害投資者包括翁佩麗、沈家駿、余長潔及謝寶[!924D]。
控方開案陳詞指,證監會於06年調查浩誠的賬目,發現浩誠將客戶資產轉賬至第三者戶口。證監會高級經理李崇敏昨供稱,發現浩誠處理客戶資料的系統欠全面,曾發信要求浩誠改善。控方續指,浩誠在未得到客戶同意下,擅自進行買賣,收益轉賬至第三者戶口,包括鍾的姊夫蕭潤標的戶口。經核對電腦紀錄,發現資料與客戶收到的月結單內容不同。案件編號:HCCC1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