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 鏟路爬頭鐵騎士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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鏟路爬頭鐵騎士候審

【本報訊】電單車司機於傍晚繁忙時間,駛上旺角洗衣街行人路爬頭,一名小巴司機有樣學樣,一併惹上官非。電單車司機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但否認控方指現場有兩名行人。裁判官揶揄他說:「你嘅視線範圍只得兩呎呀?」最後將案押後至下周四審訊。
43歲被告劉國強被控於今年8月6日,在旺角洗衣街水務署亞皆老街廠外危險駕駛。他本已打算認罪,但原審裁判官馬保華不接納,並將案交另一裁判官排期審訊。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接手案件後,讓被告認罪。由於控方指現場有兩名行人,而被告堅稱其視線範圍內無人,故要進行審訊。
案件編號:KTCC665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