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LO地契列明不能作住宅

SOLO地契列明不能作住宅

【本報訊】嘉華地產將大角嘴工廈項目SOLO包裝成疑似住宅項目出售,嘉華高層昨為事件降溫,稱物業只屬工廈用途。政府部門資料也列明,SOLO不能作任何住宅發展。有地產業人士指買家若當住宅買入,除要承擔法律責任,日後轉手也很困難。嘉華為免夜長夢多,昨晚突然接受買家預留單位,但市場反應冷淡,個別單位呎價不足3,300元。
SOLO位於大角嘴必發道,由嘉華地產大股東呂志和家族私人持有。根據城市規劃委員會資料,上址位於其他指定用途(商貿)地帶,只能作停車場、公廁、加油站或不會提供直接顧客服務的寫字樓等用途。根據城規會01年的會議記錄,由於該地段鄰近大角嘴道與通州街,噪音與空氣污染情況嚴重,加上接近九龍殯儀館,所以只宜作工廈用途。

買家當住宅須負法律責任

根據屋宇署資料,發展商於去年2月遞交的建築圖則,註明上址會重建一幢28層高的工廠大廈。翻查SOLO的地契,列明不准作住宅用途發展,但由於重建的廠廈沒有超出地契規定的發展規模,所以毋須修改地契及補地價。
屋宇署表示,該工廈現時尚在興建階段,未有發現違規情況。現時並無規定一個單位若包括哪類設施便會界定為住宅,所以即使是工廈單位,一樣可以有洗手間或浴室,甚至廚房。發展局昨晚表示,地政總署未收過該工廈更改地契、將單位轉作非工業用途的申請,但留意到發展商正推售該工廈作「ModernLoftLiving」用途。
有地產界人士提醒買家,若果將工廈當作住宅置業,除了會有法律責任,日後可能面臨地政總署或屋宇署追究外,做按揭也有困難,「銀行照樣當工廈估價,估得比住宅低,而且日後售賣,亦未必有人接貨。」
嘉華國際副董事(營業及市場策劃)陳玉成昨日表示,公司無說過SOLO是住宅,對於會否擔心有人購入作其他用途,他只重申物業以工廈定位,適合創意工業。
雖然今次SOLO不屬於施政報告活化工廈的政策受惠者,但合資格享有活化優惠的逾千幢工廈中,約900幢「經常准許」用途或須經城規會批准的用途中,列明可做住宅或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