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屯門醫院急症室醫生羅仲康替患腸胃炎15歲少女檢查時摸胸非禮案,昨在粉嶺裁判法院審結。裁判官黃汝榮裁決時指,被告拉高事主裙子及胸圍至鎖骨,觸摸乳房及乳頭,並非行醫的行為,裁定非禮罪名成立,還柙被告至11月6日宣判。 記者:陳浩義
現年26歲的被告羅仲康案發後被醫院暫停職務。身穿黑色西裝的被告在審訊期間神情輕鬆,昨聽聞裁決罪成時,登時眼泛淚光。但當他須收監,步入犯人欄時,卻對庭警展露微笑。
裁判官黃汝榮裁決指,被告在庭上供詞與警方會面紀錄格格不入,極度牽強,故不接納被告的證供。法庭充份考慮,辯方結案陳詞所指,事主可能心情緊張,誤會被觸摸乳房及乳頭及被告是否蓄意,該種行為是否涉及猥褻等。法庭信納事主誠實可靠,排除屬意外觸碰所致,亦反思被告行醫時所做的行為是否合法,但答案是否定。
正讀愛丁堡醫學院士
裁判官續稱,本案有不同身體接觸,法庭要精確指出,被告拉起事主的胸圍,且未得她同意,觸摸乳房及乳頭均涉及猥褻,並非行醫的行為,故裁定被告罪成。
律師求情時表示,被告正報讀英國愛丁堡大學醫學院院士,預計明年可取得資格。被告以高考3A、2B優異成績晉身中文大學醫學院。因觸犯本案而影響前途,除面對法庭懲罰,亦要接受醫務委員會紀律處分,一旦停牌,不可能隨時復牌。
律師續稱,被告現未致前途盡毀,但無論是罪有應得,抑或「自作孽不可活」,對年輕的被告亦值得同情。被告是一名陽光青年,熱心公益,捐獻樂施會幫助癌症病人。被告月入5.5萬元,給予1萬元作家用,因本案亦令其家人受到影響,盼法庭考慮判予社會服務令。
被判社服令機率不高
裁判官表示,被告背景良好,讀書多年,法庭對被告及其家人深表惋惜。但本案十分嚴重,被告除破壞誠信,女事主年僅15歲,被告經審訊後裁定罪成,並無悔意,判社會服務令的機率不高,下令被告還柙候判。
案情指,15歲女事主因屙嘔不適,今年2月10日下午,到屯門醫院急症室求診,安排入診療室,由被告診症。其間,事主躺在床自行將連身裙拉至肋骨,讓被告按壓腹部檢查。被告繼而將她的裙子及胸圍拉高至鎖骨,手指觸摸其乳房及乳頭。被告診斷事主患腸胃炎,處方藥物。事主當晚與友人傾談此事,感到遭非禮,向醫院投訴後逾10天報警。案件編號:FLCC24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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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