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修讀傳理碩士、熱愛新聞工作的年輕記者,年前因犯法而失業,出現情緒問題。早前他途經旺角,目睹大批記者採訪,竟無端阻擋現場男記者的鏡頭,更掌摑他。現職代課老師的前記者,昨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襲擊傷人罪。
修讀浸大傳理學碩士
案發8月28日傍晚,一眾記者聚集在旺角彌敦道胡社生行外,採訪一宗在律師樓發生的傷人案。25歲被告廖展宏經過,突然阻擋記者羅振輝的相機鏡頭。兩人發生爭執,羅兩度遭被告掌摑,手部受傷。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新西蘭長大,回港後修讀浸會大學傳理學碩士課程。他曾在有線電視任職記者,但07年因干犯盜竊罪而失業,加上未能適應香港明快節奏,產生自殺念頭,需定期接受治療。
辯方續稱,被告獲浸大助理教授及有線前上司撰寫求情信。被告與律師樓傷人案並不相干,只因事主拍下被告的樣貌及講粗口,令被告衝動犯案。辯方謂被告當日亦有受傷,傷勢比事主重。署任主任裁判官陳錦昌聞言,怒斥被告推卸責任:「你都做過呢行,記者梗係爭取最佳位置做嘢啦,你咁樣阻住人哋,實有爭拗。」他指被告自招麻煩,判罰款2,000元及賠償事主2,000元。
案件編號:KTCC663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