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逾100名公立醫院醫生向醫院管理局追討超時工作、休息日及法定假期候召補償訴訟案,糾纏逾7年半,終審法院昨頒下終極判決。法官一致裁定醫生沒資格獲超時工作補償,但休息日及法定假期候召應獲一整天補假。代表興訟的醫學界立法會議員梁家騮對判決失望,認為判詞混淆,會研究循司法渠道要求終院澄清。
記者:梁瑞珮 陳沛冰
去年上訴庭裁定,公院醫生每月獲3,500元津貼,故不獲超時補償。終院判詞指,法庭並非判斷醫生超時工作水平是否可接受,因本案屬代表個案,為日後提供指導性判決,遂頒令聲明,按正確詮釋合約條款,醫生知道要超時工作及候召,沒有資格獲得補償。若醫生超時工作獲補假,醫院不能運作,故判醫生不獲超時補償。
醫局需付一半訟費
上訴庭亦裁定,醫生在休息日及法定假日在醫院外候召,不論回院工作或透過電話給予醫療意見,均獲一天補假。終院認為,醫生候召時沒有離開工作,不准飲酒及需30分鐘內抵達醫院等,被剝奪整天假期,故駁回醫管局上訴。醫管局需付一半訟費。
梁家騮表示,終院法官對合約理解混淆,判詞指每月3,500元津貼並非醫生超時工作補償,但又誤以為駐院醫生已獲超時補償。法官認為員工沒有資格獲超時補水,便沒資格獲超時補假或補時,但實際上護士及公務員沒資格獲超時津貼亦獲補時。他會諮詢律師意見,研究可否透過司法程序要求終院澄清。
前線醫生聯盟副主席蕭旭亮表示,會與醫管局就改善工時談判,「如果談判破裂,無辦法之中嘅辦法先考慮按章工作。」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何栢良表示,每日各有400名醫生分別在醫院內外候召,以一年有59天休息日及法定假,即一年約有5.5萬個工作日需醫管局補償。
局方小組跟進裁決
醫管局主席胡定旭表示,官司沒有輸贏,局方成立小組跟進裁決。據悉,醫管局認為涉及重整候召制度及人手編制,不同年資、專科及職級醫生的候召安排不同,暫時未知補假涉及多少成本。若院外候召獲補假,可能有醫生要求將院內候召改為院外。現時人手難以增加,局方可能要求政府額外撥款,進行更多公私營合作服務,減少醫院工作量,令醫生可真正放假。
律師涂謹申表示,除非判詞中就如何執行裁決解釋不清晰,否則不能因裁決理由混淆要求終院澄清。
案件編號:FACV22-23/08
公院醫生追補水事件簿
04/2002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會長梁家騮代表百多名醫生入稟勞資審裁處,追討超時補假,但審裁官以無權處理及涉及金額太大為由,將案件轉交高院審理
03/2006
高院裁定醫生過去6年在法定假期及休息日工作應獲金錢補償,但按合約醫生不能申領超時工作補償;其後醫管局提出6億元賠償方案,90%醫生接受
05/2007
梁家騮及另外兩名醫生向上訴庭提出上訴
01/2008
上訴庭駁回醫生上訴,指醫生每月收取3,500元津貼,不應再有超時補償;但卻以2:1裁定醫生在休息日或法定假候召,可獲1天補假;梁家騮及醫管局分別上訴至終審法院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終審法院判決概要
索償項目:超時工作
判決結果:按正確詮釋合約條款,醫生無資格享有超時補償,駁回醫生上訴
索償項目:休息日及法定假日在醫院外候召,最終曾傳召回醫院工作
判決結果:醫生根本沒有離開工作,不應以實質工時按時計算補償,應補假1天或1天補薪,駁回醫管局上訴
索償項目:休息日及法定假日在醫院外候召,曾以電話給予醫療意見
判決結果:同上
索償項目:休息日及法定假日在醫院外候召,沒有被傳召給予醫療意見
判決結果:實際是剝奪整天假期,應獲1天補假或1天補薪,而不是象徵式賠償,判醫生上訴得直
資料來源:終審法院判詞
特稿
質疑醫局改善工時誠意
終院裁定醫生超時工作不獲補償,醫生工會指,若沒有法庭裁決為依歸,擔心醫管局不會削減工時。雖然醫管局稱今年內將醫生每周工作減至不多於65小時,但一項調查發現仍有許多醫生,每周超時工作11至20小時,更有3.3%受訪醫生稱因此出現醫療失誤。
前線醫生聯盟副主席蕭旭亮表示,去年法庭裁定醫生應有七日一休,法定假日及休息日候召獲補假後,醫管局已執行,但該局指要將每周工時減至少於65小時,只是編更表上減少。
90%超時工作
聯盟與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及梁家騮的調查訪問306名醫生,近90%要超時工作,當中逾30%每周超時工作11至20小時,近40%每周超時20小時以上;周日當值、工作或巡房後沒補假者亦逾40%。8.5%醫生指曾因超時工作而發生交通意外,有醫生曾嚴重受傷,要入腦神經外科治療;另有3.3%醫生有醫療失誤。蕭旭亮稱,現時駐院醫生連續當值30小時後,只獲約24小時休息,每月平均當值5次,部份人9至10次。他質疑沒有法庭裁決保護下,醫管局有多少誠意及決心改善醫生工時。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