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黨扮業主及買家 串謀騙銀行涉呃千萬樓按律師受審

同黨扮業主及買家 串謀騙銀行
涉呃千萬樓按律師受審

【本報訊】一名執業律師涉嫌串謀多人盜用北角豪廷峯三個單位業主的資料,同黨則假扮成單位業主及買家,由其律師行代表向銀行,提交假身份證、銀行存摺及樓契等假文件申請按揭貸款,成功就兩個物業取得共1,097萬元貸款。其間有真業主收到相關銀行信而揭破騙局。案件昨在區域法院開審。
記者:陳詠詩

現年37歲被告江漢銳,否認一項串謀洗黑錢、一項串謀詐騙及三項交替性的串謀詐騙罪。控罪指,05年6月至06年7月,被告串謀他人清洗1,097萬元黑錢,另以大量假文件就豪廷峯三個物業單位,向中國工商銀行申請合共1,700萬元按揭貸款。

證件副本換同黨相片

控方開案指,06年2至4月間,被告先後以法律代表向銀行提交三個單位的按揭申請,由律師樓傳真身份證副本、銀行存摺副本、稅單及工作證明等假文件到銀行,其中身份證副本上姓名為真業主的姓名,但換上同黨樣貌的相片。
控方指,在被告安排下女子廖惠珍及一不知名女子,分別假扮其中兩名真業主吳麗雲及丁莉,其他同黨扮業主親人或助手,在其位於金鐘力寶中心的律師行與銀行職員會面,其後並郵寄樓契給銀行。銀行於5月批出兩筆共1,097萬元貸款,後由同黨吳子威提去款項。

真業主收銀行信報警

被告處理第三個單位的按揭時,真業主吳麗雲收到相關按揭貸款的銀行信件,於是知會銀行及報警。至7月10日,被告安排同黨與銀行職員在律師樓會面時,警方拘捕眾人。
警方調查發現,被告由於欠債,故其個人戶口於04年11月至06年4月間錄得嚴重赤字,自06年3月起有大筆現金存入戶口,5月開始錄得盈餘。同黨中,廖惠珍及吳子威分別在06及07年認罪,判囚44及42個月。
案件編號:DCCC84/08

圖為涉案位於北角的豪廷峯。
張志華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