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上有一個廣告,說有一個電視節目,叫《再創驕陽》,內容是教香港的中小企業如何逆境營商,因此好像還舉辦一些講座。
這個意念是好的,但是,什麼叫《再創驕陽》?
驕陽,也就是太陽。太陽不是一個城市或者一個事業,會消失或者失敗。比如四川的汶川,在大地震中摧毀了,那就要重建一個。太陽是不會消失的,它總在天上,有時你看不見它,是因為雲層。雲層遮住了太陽,你看不見,不等於太陽沒有了,那又何須你「再創」呢?
驕陽,也不是人人受得了的,尤其在南方,「驕陽似火」,也就是「烈日炎炎」,熱死人的。喜歡「再創驕陽」的人,不如「再創烈日」,結果大概都會有旱災。
「創」這個字,也不是隨便用的。「創」可以是「創造」,也可以是「創傷」。「再創驕陽」,可以是傷完又傷。這麼說,有人可能罵我吹毛求疵,那就再舉個例子:「再」和「重」是不是意思相近?「再創」是不是跟「重創」一個意思?好了,那麼你把「再創驕陽」換成「重創驕陽」,那到底是想要一個「驕陽」,還是要它重傷?
《再創驕陽》四個字,除了假大空之外,還犯邏輯、文字大錯,看廣告,知道搞這個活動的統籌單位中,竟然還有一家大學。朋友,不要再嘲笑周秀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