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不相瞞:看着費德歷密特朗一支筆惹禍上身,四年前出書坦言曾經在曼谷耶加達買笑,踏上仕途後被對頭揪出來鞭撻,我這種口沒遮攔的文字奴難免一步一驚心。雖然在召妓一欄迄今交白卷,對未完成發育的肉體也毫無興趣,而且恐怕世界上沒有獨具慧眼的總統會請我做官,居心不良的道學家拿起放大鏡在歷年的塗鴉尋尋覓覓,誰知道會有什麼驚天動地的發現。字裏行間藏滿蛇頭鼠目的二五仔,隨時挺身當目擊證人,自以為幽默的心靈日光浴不必加鹽加醋,也可能發出陣陣令正人君子作嘔的鹹味,一個不小心便遭誣告某年某月在哪條小巷強迫黃毛小子共赴巫山,或者於山旮旯非法用錢換取高潮。屆時一呼百諾,宿敵和不再是朋友的新仇一人半啖口水,都足以令敏捷的游泳健兒沒頂,何況是三扒兩撥就要上浮台回氣的乸型?
就算馬上封筆也太遲了,罪狀一五一十印在書裏,立志與福爾摩斯看齊的張三李四,只需花一百幾十便可過足偵探癮──啊,六月剛剛出了一本新的,列出去年整年的殺人放火紀錄,你還沒有買嗎?我的書當然不及密特朗的《醜惡生活》色慾橫流,和盤托出床上床下的長短粗幼,但勝在樂天知命,嘻皮笑臉十三不搭,絕對沒有痛苦的懺悔和道德譴責,更加缺乏智識層面的自我反省。看,就連這麼誠懇挖心肝揭瘡疤,獲得評論界一致肯定文學成就,也難逃道德塔利班的輪姦和凌遲,玩世不恭的三腳貓怎不嚇到渾身酥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