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規定年滿18歲的市民離港超過24小時,可攜帶60支免稅香煙入境。有人卻誤解被海關發現攜帶未申報應課稅香煙,只要放棄貨品,便不會被罰。
申報後可選擇放棄
根據海關資料,旅客入境時申報攜有超逾免稅優惠數量的未完稅香煙,海關人員會讓他們選擇放棄香煙,或在繳付稅款後攜帶香煙入境。
不過,若旅客未有就攜有超逾免稅優惠數量的未完稅香煙向海關申報,或作出虛假、不完整的申報,一旦被揭發會被檢控,最高刑罰為罰款100萬元及監禁兩年;或繳付相等於稅款的五倍另加罰款2,000元以取回香煙,市民勿以身試法。
入境申報注意事項: http://www.customs.gov.hk/chi/advice_advice_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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