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剛接到房屋署通知,已符合輪候冊配屋資格。為了方便照顧長期病患的獨居母親,房屋署可否為我編配她居住的屋邨單位?
房屋署盡可能提供
答:根據現行公屋編配政策,已核實配屋資格的公屋輪候冊申請人均享有三次編配公屋單位的機會,以便他們可按個別情況及意願,接受合適的單位。房屋署根據申請人在輪候冊上的相對優先配屋次序、家庭人數、所選地區及編配標準依次辦理,並須配合公屋資源,以電腦隨機方式作出編配。
房屋署在合理分配公屋資源的大原則下,以「較有需要者」的準則處理公屋申請的特別訴求。若申請人因特殊家庭或健康問題(如照顧長期病患的親屬),可要求及授權房屋署轉介其個案至有關部門或機構(如社會福利署、醫院管理局)作評估。如獲推薦入住指定區域、屋邨或某類別公屋單位,房屋署在資源許可下樂於盡量提供。
可是,個別區域可供編配的公屋資源可能較緊絀。若獲薦入住該等區域的申請眾多,申請人可能需要等待較長時間,始可獲得編配公屋單位。
房委會熱線:2712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