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犯規、每一次 - 古德明

宣布犯規、每一次 - 古德明

問:Williamswascalledforafootfaultonthesecondserve這一句,called或calledfor是什麼意思?
答:Footfault和serve都是球賽用語:serve指「發球」,footfault指「腳誤」,即發球時踩線或越線。For只是「因為」的意思,不一定和call連用,例如:Hewaspunishedfortalkinginclass(他因上課時說話而被處罰)。
至於call,指球賽裁判宣布投球手投球犯規,例如:Thefootfaultjudgeadmittedthathehadmadeamistakewhenhecalledafootfault/anoball(司綫的裁判承認,他宣布腳誤/投球違規時犯了錯誤)。讀者示下那一句的意思是:「威廉斯第二次發球時,裁判宣布她犯了腳誤。」
問:Ateachoccasion和oneachoccasion兩個說法,哪個正確?我從前會說on,但最近讀到澳洲的一本書說:Redcellcomponentsmustnotexceed30minutesatroomtemperatureateachoccasion(紅血球成分每次在室溫下不得超過三十分鐘)。
答:Occasion(時候、場合)一字,應用介系詞on帶出,不能用at。有時,你的確會看到英語國家的人寫atthatoccasion之類,也許是受到atthattime這說法的影響,但謹嚴的英文學者都會視為錯誤。
當然,語文是約定俗成的。假如越來越多人用at配occasion,那麼,at也可以是正確用語,只是目前at還未成氣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