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 決 - 李碧華

秋 決 - 李碧華

掀掀日曆,廿四節氣中,「秋分」、「寒露」已過去,接着是「霜降」(十月廿三日),很快便「立冬」(十一月七日)。
為什麼想起這些節氣──因為古人「秋後算帳」、「秋後問斬」,就在這段期間。如此悽美的名字,竟是帶血的。
死囚(斬首、梟首、棄市,都是殺頭)一般經過終審並報請朝廷批准,不會立即處決,而是關押獄中,定於秋後才執行死刑。
古人相信世間萬事得順天意而行。宇宙的秩序法則,是「慶、賞、刑、罰與春、夏、秋、冬相應」。故春夏行賞,秋冬行刑。春夏草木茂盛生機勃勃,秋冬草木凋零呈現肅殺之氣,正好順天應時。中國死囚等呀等,最怕天涼了,在霜降以後冬至之前,人頭下地。到了立春不復行刑。另一考慮是與農民有關,他們春夏忙碌,秋冬收成後較為空閑,大堆群眾圍觀行刑成為節目,也起阻嚇警誡作用。
本來「秋決」是古老詞兒,不過近日新疆七五騷亂案件應時審判,一批一批被告(多是維族,少數漢族)一審判死,嚴懲兇徒當然為儆民,但貪官惡吏壞公安呢?重慶打黑亦甚積極,高調掃蕩,亦有些活不過冬天了,但貪官惡吏壞公安呢?這是老百姓的憂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