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香港中文大學生物醫學學院一名副教授,涉嫌在三個月內乘坐101號隧巴上班期間,五次向同一名年輕銀行女經理「埋手」,包括手掃大腿及手臂。女經理一直啞忍,最後在男友監視下,發出敲窗暗號將對方逮住。涉案副教授否認五項非禮罪,案件昨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記者:蔡曉楓
現年52歲的被告郭添德,報稱任職大學教師。控罪指他於今年5月中旬某兩日,以及7月30日、31日和8月3日,在香港一輛行經中區的101號巴士內,非禮一名24歲女子。
身形嬌小、任職銀行經理的女事主昨供稱,她習慣於早上7時多在西環乘坐101號隧巴上班。今年5月中,被告在西區警署上車後,於巴士下層坐在她身旁,被告將手背放在自己大腿上,然後移向女事主,以手背輕掃事主女大腿,又用手掌掃她大腿。
女事主見被告木無表情,但自己感到十分驚慌。「佢(被告)重複四、五次摸我」,直至被告在紅磡火車站下車。女事主當晚向男友投訴遭非禮。其後某日,女事主乘坐隧巴下層位置時,被告又向她重施故技。
女事主說:「男友後來想捉住嗰個人,就陪我搭車返工。」7月30日,事主在男友陪同下乘坐巴士上層,男友坐在她較後位置,被告上車坐在她身後,用手指輕掃她肩膀及手臂數下,她以SMS通知男友,男友着她「坐開少少」。翌日,女事主再遭坐在身旁的被告掃大腿。
女事主阻止男友報警
女事主續稱,至8月3日,男友上車前吩咐她,如再遭非禮,她可敲窗作暗號。男友坐在她身後,當被告在她身旁再掃其大腿,她即輕輕敲窗數下,男友便站起來用手機拍下相片,大叫:「原來就係你非禮我女朋友。」男友要求報警,但遭女事主阻止,女事主表示:「我唔想搞大件事。」最後男友堅持報警。被告在灣仔下車時遭警員拘捕,其間被告曾向女事主道歉說:「唔好(報警)喇,對唔住呀。」
辯方質疑女事主認錯人,又不去報警,就算有男友在場也不敢吭聲,或是換位避開被告,認為她揑造非禮事件。
女事主反駁稱:「到家我都認得佢呀。」女事主解釋因她感到十分驚慌,「真係自己都唔信,總之當時好驚,連起身換位都唔敢」,故沒有想過報警,加上男友拍不到被告照片,怕無證據指證被告。
辯方又指,女事主男友所拍的照片,不過拍到被告的手放在他自己大腿上,未能證明被告非禮;事主同意,但指被告是及時縮了手。案件押後至10月29續審。
案件編號:ESCC3744/09
副教授涉非禮示意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