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毓民長子藏他人身份證被捕

黃毓民長子藏他人身份證被捕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長子黃特漢,昨日被指管有他人的身份證,遭警方拘捕,至深夜仍被扣留在旺角警署。黃毓民昨晚證實事件,但兒子稱只是在街上「執到」證件,黃毓民已安排律師到旺角警署提供協助,他相信兒子有能力解決事件。根據香港法例,管有他人身份證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10萬元及入獄10年。

父子數個月未見面

黃毓民昨晚接受本報電話查詢時表示,知悉兒子因被指控藏有一張已報失的身份證,被警方扣留在旺角警署,但兒子稱只是在街上「執到」證件;黃特漢的妻子已聯絡律師到警署提供協助,暫未知道能否保釋外出。黃毓民坦言,至今已有數個月未見過兒子,但知道兒子早前曾與母親爭拗,情緒不太穩定。
黃毓民又指,早前曾安排兒子到其牛肉麪店幫手,但他嫌工作時間太長,結果未有再做,並因此與母親出現爭拗,至今已有數月未有跟兒子聯絡。被問及會否到旺角警署看望兒子,黃毓民直言「唔會」,坦言他本人也有很多問題處理。他強調兒子現已27歲,已經成家立室並育有一名兩歲兒子,「佢應該有能力自己解決件事,如果犯法就要俾人拉,無犯法自然會放返出嚟,無論邊個個仔都係咁。」
警方發言人表示,昨晚10時於旺角西洋菜街及亞皆老街交界,截獲一名黃姓男子,懷疑他管有他人身份證,至深夜他仍被扣留在旺角警署。

04年藏大麻判感化

年前在美國的社區學院修讀建築系的黃特漢,04年曾承認在油尖區兩間賓館藏有大麻及藏有吸食毒品工具的罪名,被判感化15個月,其間需按感化官指示戒毒。黃特漢去年10月底接受雜誌《Face》訪問時,稱與母親一起打理牛肉麪店,當時未見何異樣,每晚準時7時到麪店幫手,收舖後即返家陪伴妻子。